房地产管理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土地、房屋等资产管理的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房屋、土地、家具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房地产产权变更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建设并维护好《公共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房屋信息;确定学校公共用房使用类别,检查指导公共房屋的使用管理;学校公共房屋集中调配时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四、负责出租出借公共房屋、场地审批及合同的审定;负责校园外对外出租、出借或出让的房地产管理工作;配合基建处组织新建公共房屋交接工作。
五、负责家具管理工作,制定家具配置办法及标准,拟定年度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配合招标采购中心做好家具招标采购并负责合同审定与执行,组织家具验收,指导资产管理员做好家具入固;负责家具调配和报废处置等工作,提出调配或处置意见。
六、负责土地、房屋、家具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归口审核工作,保证账账、账表、账物相符,核对打印相关资产账目,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
七、负责房产、地产、家具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准确掌握土地、各类房屋的使用情况;负责建立学校房屋使用、房屋的拆除以及土地使用的档案。
八、负责家具等中转仓库的管理工作,做到出入库手续规范齐全,库存资产管理安全、有序;负责校内空房管理。
九、负责为教职工出具有关享受房改房政策情况的证明;为教职工房改房出售办理校内相关手续。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