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科
一、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校公共用房使用类别,检查指导公共房屋的使用管理;
三、负责出租出借公共房屋、场地审批及合同的审定;
四、负责经营性用房评估论证、出租出借、房租收缴等工作;
五、负责公有住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负责学校所有房屋产权的办理和管理;
七、负责房产、地产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准确掌握土地、各类房屋的使用情况;
八、承担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党建、宣传、考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