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召开11月支委会
作者:
李玉
发布时间: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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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在信息楼西711会议室召开11月支委会,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近期支部党建工作,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会上,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章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传达了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滨院党[2022]81号)和机关党总支《关于开展二十大党章知识测试的通知》《关于表彰2021年共产党员“铸魂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等精神,讨论研究近期支部党建活动,对十一月份党费收缴、党章知识测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支部委员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要“走在前、作表率”,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支部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以实际行动带动支部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指导分管科室业务工作高质量完成;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力推进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